我给情人买的金项链能要回来吗?

时间:2024-02-17 作者:杭州离婚纠纷律师

丈夫送情人的东西如果是夫妻共同财产的一部分的是可以要回来的,因为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夫妻对共同财产是具有平等的处理权的;如果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一般情况下就不能要回。

法律依据:

根据2021年1月1日起生效的《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有法律问题,请打电话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微信同号,免费咨询✫✫✫✫✫
您好,你可以要求返还

本文链接: http://www.82jz.cn/676796.html 转载请注明出处!

下一篇:暂无
友情链接: 广州公司法律师 杭州大律师 杭州遗产争议律师 衢州律师 山西律师 随州律师 咸宁律师 江西律师 泰州律师 菏泽律师 淄博律师 成都律师 宁波律师 海盐律师 三门律师 杭州继承律师 杭州民事诉讼律师 崇仁律师 宜黄律师 吉水律师 上栗县律师 滁州凤阳县律师 黄山歙县律师 杭州萧山区律师 苏州吴中区律师 镇雄县律师 海城市律师 广州越秀区律师 惠安县律师 成都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