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改变孩子的姓氏。他不同意我可以起诉吗?

时间:2024-03-10 作者:杭州离婚纠纷律师

当事人可以就对方不同意为孩子改姓的行为向法院提起诉讼,但人民法院可能会不予受理。因为我国法律规定,子女可跟随父姓,也可以跟随母姓。但变更姓氏的,应当事先经过父母双方同意,否则,应当责令恢复原姓氏。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八条公民变更姓名,依照下列规定办理:(一)未满十八周岁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二)十八周岁以上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十九条父母不得因子女变更姓氏而拒付子女抚养费。父或者母擅自将子女姓氏改为继母或继父姓氏而引起纠纷的,应当责令恢复原姓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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