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给我买了衣服和手机,现在我们分手了,他要回去我能不给?

时间:2024-04-11 作者:杭州离婚纠纷律师

恋爱期间男女双方互相赠送的东西不一定能要回来。分手后是否需要返还要看情况,恋爱同居期间互赠给对方的财物,如果数量不多、价值不大的,一般不需返还;如果属于以结婚为目的赠与对方的大额财产,属于可返还的彩礼的,或者有可撤销赠与的情形的,则需要返还。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条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第六百五十九条赠与的财产依法需要办理登记或者其他手续的,应当办理有关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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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可起诉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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