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学生在学校挤到食指,骨折,指甲脱落,甲床损伤

时间:2024-04-12 作者:杭州离婚纠纷律师

您好,可以申请鉴定
✫✫✫✫✫有法律问题,请打电话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微信同号,免费咨询✫✫✫✫✫
申请工伤认定、评残。结果由鉴定机构确定
✫✫✫✫✫有法律问题,请打电话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微信同号,免费咨询✫✫✫✫✫
法律分析:学生在学校骨折的,如能证明教育机构未尽职责导致未成年人遭受损害的,才应承担逾期过错相应的赔偿责任,具体的赔偿标准应根据在治疗过程中所缴纳的包括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营养费等进行赔偿。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七条对未成年人依法负有教育、管理、保护义务的学校、幼儿园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职责范围内的相关义务致使未成年人遭受人身损害,或者未成年人致他人人身损害的,应当承担与其过错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三人侵权致未成年人遭受人身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学校、幼儿园等教育机构有过错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补充赔偿责任。
第十七条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除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本条第一款规定的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本文链接: http://www.82jz.cn/755466.html 转载请注明出处!

友情链接: 杭州子女抚养权律师 东营律师 丰县律师 无锡律师 贵阳律师 温州鹿城区律师 开封律师 南宁律师 深圳律师 浙江律师网 杭州法律顾问律师 锦州律师 崇左律师 黔南律师 迪庆律师 酒泉律师 郑州律师 秀洲律师 化州市律师 周口律师 惠州律师 揭阳律师 武汉律师 杭州律师 长沙律师 潍坊律师 茂名律师 遵义律师 宿迁律师 济宁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