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单位在实施合并或分立前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清偿责任是如何规定

时间:2024-04-15 作者:杭州离婚纠纷律师

法律分析:用人单位合并或者分立时,应当在实施合并或者分立前依法清偿拖欠的农民工工资;经与农民工书面协商一致的,可以由合并或者分立后承继其权利和义务的用人单位清偿。法律依据:《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 第二十一条 用人单位合并或者分立时,应当在实施合并或者分立前依法清偿拖欠的农民工工资;经与农民工书面协商一致的,可以由合并或者分立后承继其权利和义务的用人单位清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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